严重的皮肤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在采煤过程中,井下工作者通常会接触到尘埃、虫子、气体等,而皮肤是最容易被这些物质损伤的部分。严重的皮肤病会严重影响工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
井下环境尘土飞扬,皮肤会因为皮屑、指甲屑、碎屑、铁屑、油渍、火药烟雾以及各种化学物质等致病微生物的侵入而被污染。同时,井下的湿度和气压等也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导致瘙痒、红斑、皮疹等一系列皮肤疾病。
《煤矿安全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患有皮肤病的工人不得从事和皮肤病易于相互感染的工作。而《煤炭矿井安全规程》第三十五条也规定,患有严重皮肤病的工人应当停止工作,并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待经医生核定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皮肤病的种类很多,且症状各异,其中常见的皮肤病包括湿疹、荨麻疹、瘙痒症、尖锐湿疣、皮渗出性皮炎等。这些皮肤病都会给工人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如引起全身皮肤瘙痒、蚊虫叮咬后的感染、皮肤真菌感染、皮肤二次感染等。
有效防范皮肤病的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1)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2)对工人进行岗前卫生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3)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皮肤防护用具、心理卫生支持等;(4)加强现场清洁卫生,保证工作环境清洁整洁。
总之,严重的皮肤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是为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而采取的实际措施。我们要给井下工作者们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劳动环境,让他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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